各乡(镇)人民政府,县直各单位:
为有序推进我县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合作相关工作,推动我县城乡一体化进程,提高我县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水平,经县人民政府研究,决定成立兴安县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合作领导小组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成人员
组 长:黄小桂 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
副组长:徐建强 副县长
成 员:陈建安 县政府办副主任
俸 勇 县政府办副主任
丁贵明 县住建局局长
李 芳 县财政局局长
唐修桂 县审计局局长
莫小英 县法制办主任
潘 敏 县招商局局长
徐恩雄 县财政局副局长
欧阳昌兴 县自来水公司总经理
二、主要职责
负责工作计划制定、文档资料收集、开展前期调研、组织清产核资、合作方式谈判等具体事宜,及时向县委、县人民政府汇报重大问题及工作进展情况。
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9年3月4日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