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王杰,男,1975年12月出生,汉族,广西兴安人,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5年8月参加工作,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毕业,现任兴安镇党委副书记,镇长。
主持政府全面工作,侧重财贸后勤、发改项目申报、重大项目建设、农业、林业、水利、畜牧水产、移民、扶贫、城建、村建、土地、地震、卫计、审计、民政、残联、社保、县城建项目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扫尾。
何力,男,1973年10出生,汉族,广西兴安人,200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7年8月参加工作,广西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,现任兴安镇党委委员,副镇长。
分管政法、消防、信访、维稳、应急管理,负责西环路提升改造、高速公(铁)路扫尾、重大项目建设引发的信访维稳和工业集中区城西产业园C1、C2区、桂兴村产业园征地范围内矛盾纠纷的调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唐云,女,1982年10出生,汉族,广西兴安人,201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2003年9月参加工作,长安大学法学专业毕业,现任兴安镇党委委员,副镇长
分管办公室、绩效考评、公共节能、扶贫工作,负责双女井溪整治项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佘晓辉,男,1974年10月出生,汉族,广西兴安人,无党派人士,1999年9月参加工作,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法学专业毕业,兴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。
分管财贸后勤、发改项目申报、移民、审计和重大项目建设,负责湘江防洪堤建设项目、董田顾家新村建设、铁路电器化、灵渠古城、汽车站搬迁、城北污水处理厂扫尾、农民预留用地落实工作等重大项目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阳东风,男1976年6月出生,汉族,广西兴安人,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2000年8月参加工作,浙江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,兴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。
分管国土、城建、村建、交通、地震、食品药品监督、工商质检工作,负责县城建工作指挥部项目(已明确由其他领导负责的除外)、县中医院搬迁、移民安置区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